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光山县人民政府弦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光山县弦山街道办事处胡围孜城中村改造小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24-108 1.2、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东至规划的30米路,西至空地,南至胡围孜粮管所堰边,北至胡围孜居委会20米主路(光山县弦山街道办事处胡围孜城中村改造小区红线内)。 1.3、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1、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光山县)》。 2.2、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3、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24年11月05日11时00分。 3.2、评标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评标室,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室。 4、中标候选人: 1.候选人排名 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河南省利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林州兴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5299692.16 5306900 5305522.71 工期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 潘炳桢 刘艳丽 张争光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注册编号 豫241141571327 豫241171828738 豫241151575551 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及荣誉:见候选人诚信库 5、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河南省利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林州兴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河南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废标情况及原因:无废标 7、报价修正情况:无修正 8、投标人得分情况: 1.所有投标人商务标得分汇总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河南省利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66 37.66 37.66 37.66 37.66 2 林州兴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26 37.26 37.26 37.26 37.26 3 河南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6.50 36.50 36.50 36.50 36.50 4 河南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40 37.40 37.40 37.40 37.40 2.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审得分汇总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河南省利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3.90 21.90 19.40 21.70 24.40 2 林州兴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1.90 19.20 18.80 20.00 20.90 3 河南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00 19.20 19.40 19.70 19.70 4 河南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60 19.70 18.80 19.10 20.30 3.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审得分汇总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河南省利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90 14.00 14.00 13.80 14.00 2 林州兴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10 12.50 12.20 12.10 12.00 3 河南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20 12.50 12.30 12.20 12.00 4 河南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20 12.50 12.20 12.20 12.00 4.所有投标人得分汇总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商务标得分 技术标评审得分 综合标评审得分 总分 排名 1 河南省利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66 22.50 13.94 74.10 1 2 林州兴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26 20.03 12.18 69.47 2 3 河南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40 19.70 12.22 69.32 3 4 河南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6.50 19.60 12.24 68.34 4 9、发布公示媒体:本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光山县)》同时发布,公示期限为3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人民政府弦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光山县上官岗吴竹林 联系人:郭民 电 话:0376-88742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光山县滨河新城南门面 联系人:王芳 电 话:13303971693
监督部门: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光山县健康东路1号 电 话:0376-859018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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