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银行贷款工程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吗?
一个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及业主自筹,其中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67.57%、上级主管部门拨款16.89%、业主自筹15.54%。请问这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吗?
答:不能单纯从资金来源来判断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还应从银行贷款最终用什么资金还款去衡量。该项目中,银行贷款部分,最终还本付息还是需要由财政资金来偿付;妇幼保健院目前属于事业单位,其自筹资金根据收支两条线原则,必须纳入预算管理;主管部门拨款自然属于财政性资金。
因此,该工程项目三种资金来源的性质均属于财政性资金,该工程属于政府采购工程范畴,采用招标方式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以下、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适用《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